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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30        来源: 太原市教育局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偏远地区及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报名情况,向全市公开招募岗位168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招募对象和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年龄一般在65(含)周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原则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等称号

学校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通过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服务时间及签订协议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应当满足国家规定教师每周工作量,鼓励考核合格、身体状况良好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讲学。县(市、区)教育局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受援(市、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或履约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工作经费补助按实际服务时间发放。

、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从受援(市、区)、学校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二)招募程序

1.报名。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的人员,于8月5日—8月9日填写《太原市“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近六个月内体检报告),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资格审核。由太原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择优遴选

3.公示公布。在太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银龄讲学”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讲学教师。

4.签订协议县(市、区)教育局与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上岗任教。招募讲学教师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到受援学校报到,开展相关教学教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讲学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按照城区内或本区域内讲学3万元/学年,跨区域赴“三县一市”讲学4万元/学年标准核定,根据服务时间据实结算。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在省级财政拨付经费的基础上,由太原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进行补齐。

(二)条件保障

受援县(市、区)、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组织讲学教师招募工作,规范资金使用,落实待遇保障措施,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管。

受援县(市、区)根据学校实际提出具体讲学需求,落实工作岗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生活条件。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联系电话:0351-2020175

邮箱:jyjrcb306@163.com

 

附件:1.《太原市“银龄讲学”岗位需求表》

2.《太原市“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

 

 

太原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